北京市拆迁胜诉案例:北京市发改委撤销顺义发改委不当信息公开答复
来源:中国拆迁律师 网址:http://www.zgcqvip.com/ 时间:2021-03-04 04:03:42
2015年7月13日,王某向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如下政府信息:望泉家园沙井一期旧村改造回迁住宅项目的立项批准(批复)文件及立项申报材料。8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发改委作出(2015)第8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提供了申请的批复文件。但对于申请的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却未予以公开。
王某认为,其所申请的信息,既包括项目的批复文件,也包括项目的申报文件。且从客观来看,不可能只存在批复文件而不存在申报文件的可能。否则,批复岂非成了无的放矢?为此,王某对顺义区发改委的回复不服,乃委托擅长民告官案件的臧云律师向北京市发改委提起行政复议。
北京市发改委审查后,依法支持了王某的复议请求:撤销顺义区发改委原信息公开答复,责令其重新作出答复。文/臧云律师
附:北京市发改委复议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