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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两条高速公路拆迁,无一例上访,无一处纠纷,拆迁房屋709户、征收土地8000多亩的湖南大浏高速公路,在平静中完成了所有征拆任务,实现了“零纠纷”(详见5月10日《人民日报》)。

  曾几何时,拆迁纠纷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暴力拆迁、强行拆迁、武断拆迁屡屡见著报端。为何湖南高速公路独独能实现“拆迁零纠纷”?其中“奥妙”值得探讨。笔者认为特别在以下几方面值得各地借鉴:

  一是“阳光操作”。“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我体会最深的就是四个字——阳光操作”这是一位拆迁户的心里话,可谓是“一语中的”。拆迁纠纷的症结就在于“拆迁户的利益被暗箱操作、分配不公,致使矛盾的产生”。要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实行“阳光操作”。湖南高速就是汲取以往的教训,一改原来由业主将拆迁费用打给地方政府,便不再过问的“大包干”模式,实行建设开发公司、协调指挥部、征拆办、乡镇机关、农户同时在场的“五对面”共同完成丈量、核算、补贴工作。不再让权力有“寻租”空间,不再让个别领导的好恶来决定补贴的“标准”。让“补”补在明处,让“砍”砍得合理,得到一致认可,矛盾纠纷哪能还有呢?

  二是“一视同仁”。俗语说“不患寡,而患不公”。也就是说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最在乎的不仅是政府补帖多与少,而是在乎政府补贴是否公平?能否做到同地同价,能否做到“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不厚此溥彼;能否做到不被“关系户”左右,亲疏无异、老弱无欺。这才是咱老百姓最关注的。有道是“人争一口气,火争一炉香”。为的就是讨个“公平”。正如拆迁户所言,政府有难处我们可以理解,补贴标准低一点我们也可以接受,只要政府做到公平了,咱老百姓“绝不会无理取闹”的。真是“官爵者,天下之公器也!”。用好这个“公器”既是对百姓的负责,也是对政府工作的负责,更是树立政府形象的职责所在。

  三是“换位思考”。“老百姓感受到了自己被尊重,才会尊重我们的工作”。这是一位搞了多年拆迁工作者的亲身体会。作为被拆迁者哪个不期待有更多的拆迁者能像这位拆迁者一样,能放下身段,听听被拆迁者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工作方法。什么事情能做到“将心比心”、“与人为善”就好办得多了。咱老百姓历来奉行“你让我一寸,我敬你一尺”处事原则,也能体谅拆迁的不易。人心者是肉长的,也请拆迁者体验一下我们,谁都期盼有个“安居乐业”的好环境,谁都不愿意搬过去搬过来,特别是咱平民百姓又有几个经得起“折腾”?也是碰上了“大建设、大发展”没办法,只好“舍小家、为大家”了。何况支持国家建设也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感情到位了,道理讲通了,事情就好办了,拆迁户也是通情达理的人。

  行文至此,笔者不禁想起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倡的“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工作”就没有什么做不好的工作。拆迁工作如此,其他工作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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