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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三不准”。

  一、各地不准随意扩大养殖区的范围。

  现阶段很多农村地区为了改善农村环境,在推动农村养殖问题整治过程中,都存在违规划定禁养区等问题,国家就此明确指出不准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如依法确需扩大,一定要给予养殖户们相应的合法补偿。

  二、不准以行政手段对养殖户实施强行清退。

  在养殖场整治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养殖场的拆除一定要给予养殖户公平合理的补偿或安排异地重建,而不能强制对养殖场进行拆除整治!

  三、不准禁养“一刀切”。

  国家一直在大力整治农村环境,尤其是在养殖污染方面将会重点整治,但是一些农村地区为了改善农村环境,盲目的开展养禁养“一刀切”,对养殖场进行大肆拆除,并禁止农村居民散养。对此,国家也明确指出不准禁养“一刀切”,包保障农村居民合法的养殖权益,推动农村居民经济增收!

  此外,京坤拆迁律师提醒,农村养殖还有“二必拆”,农民朋友不可不知。

  一、违规占用耕地修建的养殖场。

  国家正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占用修建非农业设施,而对于违规占用耕地修建的养殖场,也将会进行拆除整治!

  二、未获得养殖手续的养殖场。

  农村新建养殖场也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养殖手续,而如果未获得养殖手续,擅自修建的养殖场,并导致农村环境遭到了污染,这一类的养殖场将会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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